本文作者:采集

在酒店消费摔跤骨折谁责任(在酒店摔骨折谁的责任)

采集 2023年02月17日 23:52:2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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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酒店摔伤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酒店摔倒举证责任方面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作为顾客,应就其在酒店内发生了损害事实及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酒店应当就其对顾客损伤不存在过错或者存在其他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这时候就需要顾客在摔伤后不要直接离开现场,应对当即找到酒店负责人或者对周围情况进行拍照留存,否则事后很难找到证据。

酒店对顾客在其酒店内摔倒受伤的事实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顾客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医疗费收据等相关证据,其举证义务已完成。如果酒店对顾客在其酒店内摔倒受伤的事实有异议的,此时的举证责任就由酒店承担,比如提供监控资料等。而且,但酒店作为管理者,对整个酒店应该具有监控能力,其举证能力远远高于作为消费者的顾客,酒店未提供不存在过错或者存在其他免责事由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民事责任方面的认定

对于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当中受到损害的权利保障,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案黄某进入超市,是以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为目的,是作为一名消费者进入超市的,超市作为一个经营百货零售的大卖场,符合“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条件,超市应当负有保证消费者黄某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义务。

合肥一男子在快餐店吃饭时摔了一跤导致骨折,快餐店是否该负全责?

饭店应该负责一部分责任,因为是在消费过程中。

酒店要负责!消费者享有在消费过程中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有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在你的案例中,酒店的服务管理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构成侵权。应该承担责任。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或者其他宿舍活动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权利人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饭店在拖地的时候没有提示顾客地板滑,小心摔倒,明显没有尽到合理限度内的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由于顾客在这没有明显过错,我认为不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餐厅没有在湿滑的楼梯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来提醒你脚下湿滑,会导致你摔倒,明显没有履行安全义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餐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你可以向餐馆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因跌倒而支付的是合理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失去工作而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建议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机构依法对你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具体赔偿金额。

但是,可能有人会认为,按照一个普通人的理解,拖出来的地板应该很滑,要小心。可能这些人会觉得你有错。关于这件事的解决办法,你可以和酒店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失败了,你可以在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酒店违约,也可以起诉侵权。起诉什么由你决定,但如果起诉侵权,你要证明酒店有错。如果起诉违约,只需要证明酒店有过错即可。

我在男朋友开房的宾馆吧脚摔骨折了,宾馆老板要负责吗?

具体要看到底是怎么摔的了,如果是宾馆有危险的地方而且没有明显的标识而造成了你的摔伤,那么宾馆是有责任进行救治和赔偿的,可以和宾馆进行协商一下,如果不行就走法律程序了。

在酒店有小台阶,有提示牌而摔倒导致骨折。酒店是否该负责?若要负责的话,该负多少责任?

如果客人在店里摔伤或夹伤在酒店消费摔跤骨折谁责任,是客人自己责任,店里也尽到应该做到的义务,店里就免责,可以协助送医生处理。如果是店里场所缺陷,没有提醒,那要承担部分责任,先医疗,后协商,协商不成,可报警处理。店商铺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按实际情况,如果商店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店家未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消费者摔伤,既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在酒店消费摔跤骨折谁责任;又没有做到法律要求的提供安全服务的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如下:1、店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是双方买卖合同中店家应承担的约定义务,而店家未全面履行,自然构成违约。2、店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是法律规定的店家应尽的法定义务,店家未全面履行,导致消费者摔伤,对其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店家的行为既属于违约,亦属于侵权,消费者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要求店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店家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酒店摔倒受伤,酒店负的责任有哪些呢

酒店是否对顾客摔倒承担责任,需要看酒店是否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若是因为酒店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客房内摔倒多处骨折酒店称不担责,酒店有义务担负责任吗?

客房内摔倒多处骨折酒店称不担责,酒店确实有义务承担责任,毕竟是由于他们的工作疏忽导致的骨折,应当在台阶那里设置警示牌或者防滑垫。

这件事情就发生在五一假期快要结束的时候,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开心的日子,毕竟通过了这几天的玩耍,心情都非常的轻松,马上就要回家了。可是对于一位来自西安的游客来说,却让他非常的痛苦,这名女士称他的腿上是有雨鱼住酒店导致的,他们来到西安进行旅游入住了一家酒店,但是就在第二晚凌晨1:00的时候,他穿着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在走出卫生间的时候突然从20公分高的台阶上面直接就滑了下来,导致腿直接就变形,到医院检查就发现已经骨折了,而医生建议他们进行手术治疗,可是郭女士称自己是外地游客,希望和酒店方面协商,自己回到本地区进行治疗,毕竟在酒店的话可能要花费更多的金钱。

客房酒店内摔倒导致多处骨折酒店不担责,酒店确实有义务承担这个责任,毕竟是他们的安全措施做的不到位。

这名骨折的女士和酒店进行多次协商之后,酒店都一直拖拖拉拉的,而且老板都一直跟这名女士玩起了躲猫猫,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出来解决问题,而且竟然还声称这些事情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举出了一个奇葩的例子,那就是说在路上如果由于路面湿滑导致了车祸,难道还要去怪那些修路的吗,但是有名律师表示这是客人和酒店方面的协议,如果酒店方面没有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那么就是酒店的责任。

客人在酒店之内摔伤多处骨折酒店称不负责任,律师则称酒店有义务承担责任,毕竟他们没有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每一个酒店都应该有积极的态度,不应该闭门不见,因为每个消费者都是值得他们尊敬的,如果采用不闭门不见的态度,那么酒店离倒闭就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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