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出去旅游购物被骗,怎么维权?
- 2、跟团旅行被导游强制消费了的话,该去哪些部门投诉呢?
- 3、旅行团有强制消费的话,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这笔钱吗?
- 4、购物游被导游诱导购物如何维权?
- 5、在云南旅游被导游欺骗购物,如何处理?
出去旅游购物被骗,怎么维权?
如果在当地,可以直接110报警,如果是团的问题,可以向旅行社投诉吧
遭遇旅游纠纷的维权途径: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
但是调解必须遵守自愿和合法原则:
(1)自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解工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二是调解协议内容必须出自双方自愿。
(2)调解的合法原则主要指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实体法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跟团旅行被导游强制消费了的话,该去哪些部门投诉呢?
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旅行社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旅行团有强制消费的话,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这笔钱吗?
旅游时遇到强制消费可以拒绝消费,可以进行投诉。如果被强制消费了,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要回这笔钱。可以找媒体进行协调要回这笔钱,可以直接找旅行社要回这笔钱。
1、跟团旅游可以拒绝强制消费。
跟团旅游时我们都会签合同,在这个合同上面可以注明不接受强制消费。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遇到了强制消费,完全可以有理由拒绝消费。可以直接拿出合同来,如果遭到导游的刁难,就可以直接进行投诉。游客选择在哪里消费,选择什么样的消费方式,是游客的自由,导游不能要求游客进行强制消费。
2、可以进行投诉,要回这笔钱。
如果跟团旅游遇到了强制消费,游客就可以拿出证据向12315进行投诉。游客可以进行口头投诉,也可以进行书面投诉。书面投诉就是要把具体的事件,消费金额,店铺名字等等写清楚,邮寄到有关部门。也可以选择在电话中直接进行口头投诉,遇到强制消费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应该进行有力的回绝,同时也要及时进行投诉。
3、可以找媒体进行协调。
有事找新闻媒体,记者来帮忙,把事情向记者讲清楚,由记者帮助消费者去解决这件事。游客一定要做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要把事情真实地对记者说清楚,只有这样记者才能帮助游客解决这件事。在解决这件事的过程中,不能和任何人产生过激行为,一切都要讲证据。
4、可以拿着合同去找旅行社。
一切都以合同为准,既然合同上规定没有强制消费的项目,为何会在旅游过程中出现强制消费?可以要求旅行社把强制消费的钱退还给自己,最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旅行社进行沟通。跟团旅游时要找正规的旅行社,要和旅行社签合同,在合同上要注明不能有强制消费。
购物游被导游诱导购物如何维权?
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报名的时候合同签规范了,如果是购物团,也只是说双方约定要去购物店。其次,并没有哪一家会在合同上写明一定要购物且规定多少钱的。所有合同中的购物店只能是自由购物,自愿购物!万一真碰到导游逼购物的情况,一定不能容忍,找报名的旅行社投诉,寻求帮助!旅行社不予以解决,可直接投诉至政府主管部门。最后,还是号召大家选择品质好的旅游产品,有条件的可以选择私人定制行程。要相信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多交一分钱,一定会在你的行程中多一分快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消费行为,如发生纠纷同样规定了消费者的救济途径:(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消费者可以索回一定损失,但一般不会是全部,因为强制消费有多种因素,比如,你不需要消费此类商品,但强制消费后你也消费了,这在索赔过程中有可能是你得到全部赔偿,这就算你“白”消费,白吃白用白拿,不过一般不会这样,除上述救济途径获得赔偿外,工商部门还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金等。还有的是以“托”的形式进行欺骗性强制消费的,这涉嫌犯罪,除工商行政部门做相应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进行处理。
在云南旅游被导游欺骗购物,如何处理?
遇到过旅游团套路消费者怎么处理投诉,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一、对于游客本身,在选择旅行团之前应当注意哪些
1、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千万不要轻信在火车站、汽车站那种拉客的花言巧语,人都是一样的无利不起早;
2、尽量选择纯玩和无自费的行程,这种行程一般要比相似的行程价格高,但是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如果旅游团套路消费者怎么处理投诉你非要选择低价团,你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国家旅游局规定,报低价团游客不受保护。
3、报的是高价纯玩团,被旅行社骗了或者卖了,到当地混入购物团。
二、旅行中有关旅行团的行为欺骗、强制购物消费的情况类别: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三、如何应对导游强迫购物在遇见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处理,切不可当场与导游发生争执,毕竟此时你身处异地,对当地的情况了解也没有导游熟悉,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在事后对该导游或者旅行团的不正当行为进行相关的申诉或者举报。所以在我国的最新的《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欺骗、强制购物消费行为的相关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强迫旅游者购物的,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等。并且旅行社还要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在我国实行的《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中有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以上就是有关游客在遇见导游强迫游客购物时,游客们可以采取的解决办法以及针对此类旅行团和工作人员会接受的相关法律处罚,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