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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报团旅游被导游宰客怎么办?报警有用吗?
坚信大家都听过一些关于旅行社和导游坑游客们的钱事儿,很多小伙伴乃至亲身经历过这种事情,在报名旅行团以后,在旅游过程里被导游强制性购买东西,并且导游还乱扣游客们团费,让游客们的旅行感受非常不好,千辛万苦出去旅行一趟,哪怕是当地美食特色都吃不上。当然,类似这种情况,一般都出现于这些廉价旅游团和不正规旅行社里边,正规旅行社一般不会产生这种事情,仅有某些导游会擅自开展违规行为,并且符合要求的导游都需要报考资格证书才能够入岗。
很多小伙伴为报团旅游欺诈消费怎么维权了能贪小便宜,都会去报这种廉价旅游团,结果在旅游环节中,被带团的导游各种各样强迫购物,没有办法好好地旅游。大部分游客当遇到这种情况时,都会选择委屈求全,不容易挺身而出抵抗,实际上这种做法是很不正确的,只会让这些导游更加得寸进尺。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在旅游的时候被导游逼迫交易怎样做,教会你3招,轻轻松松应对这类导游,下面让报团旅游欺诈消费怎么维权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第1招:团结一致人的内心一般这种廉价旅游团,旅行社为了节省度假旅游成本费,就只配给大家一个大巴客车,一名司机和一名导游,并且导游一般不会带大家一起玩乐,都不会为大家介绍游玩景点,而是游玩景点匆匆忙忙没戴过,带大家一起去购买商品,并且一直督促游客多购物。碰到这种情况,游客可以跟同乘的许多游客团结一心,遏制导游的这种做法,那样的话,导游也拿游客没有办法,假如是一两个游客出来遏制,导游并不能感到恐惧,但如果大家都团结一心得话,导游也就只能乖乖地认怂了。
第2招:偷留直接证据这些无良导游十分的聪慧,当游客抵抗他们的时候,他们也会和卖家团结起来吓唬游客,甚至还会派遣一些“找打手”来威胁游客,当遇到这种情况时,还是建议大家忍一时之辱,悄悄的掏出手机来拍照下他们的行为,或者音频,留有直接证据,等度假旅游结束之后再去警报。第3招:离开如果你实在是忍受不了这趟不愉快的旅行及其导游的举动,那么我可以选择离去旅行团,联络旅行社退钱。以上是应对无良导游的三个办法了,你能了没有?热烈欢迎留言评论。
购物游被导游诱导购物如何维权?
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报名的时候合同签规范了,如果是购物团,也只是说双方约定要去购物店。其次,并没有哪一家会在合同上写明一定要购物且规定多少钱的。所有合同中的购物店只能是自由购物,自愿购物!万一真碰到导游逼购物的情况,一定不能容忍,找报名的旅行社投诉,寻求帮助!旅行社不予以解决,可直接投诉至政府主管部门。最后,还是号召大家选择品质好的旅游产品,有条件的可以选择私人定制行程。要相信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多交一分钱,一定会在你的行程中多一分快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消费行为,如发生纠纷同样规定了消费者的救济途径:(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消费者可以索回一定损失,但一般不会是全部,因为强制消费有多种因素,比如,你不需要消费此类商品,但强制消费后你也消费了,这在索赔过程中有可能是你得到全部赔偿,这就算你“白”消费,白吃白用白拿,不过一般不会这样,除上述救济途径获得赔偿外,工商部门还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金等。还有的是以“托”的形式进行欺骗性强制消费的,这涉嫌犯罪,除工商行政部门做相应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进行处理。
报名参团时如何与旅行社维权?
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报名的时候合同签规范了,如果是购物团,也只是说双方约定要去购物店。其次,并没有哪一家会在合同上写明一定要购物且规定多少钱的。所有合同中的购物店只能是自由购物,自愿购物!万一真碰到导游逼购物的情况,一定不能容忍,找报名的旅行社投诉,寻求帮助!旅行社不予以解决,可直接投诉至政府主管部门。最后,还是号召大家选择品质好的旅游产品,有条件的可以选择私人定制行程。要相信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多交一分钱,一定会在你的行程中多一分快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消费行为,如发生纠纷同样规定了消费者的救济途径:(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消费者可以索回一定损失,但一般不会是全部,因为强制消费有多种因素,比如,你不需要消费此类商品,但强制消费后你也消费了,这在索赔过程中有可能是你得到全部赔偿,这就算你“白”消费,白吃白用白拿,不过一般不会这样,除上述救济途径获得赔偿外,工商部门还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金等。还有的是以“托”的形式进行欺骗性强制消费的,这涉嫌犯罪,除工商行政部门做相应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进行处理。
如何有效投诉不购物的旅游团,购物陷阱?
旅游被强行购物可以通过民事和行政两种维权途径。
1、就民事途径而言,向当地相关旅游协会或者旅委投诉。根据《旅游法》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2、就行政途径而言,可以拨打当地的旅游或消费者投诉热线,投诉此种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购物注意事项:
1、旅游地所售商品的价格并不低,有的甚至远远高出市场售价。在境外旅游购物时,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小伙伴们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在购买贵重物品前,事先要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购物后,还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做好提前防范,以便事后维权。
2、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消费者要尽量亲自参与购物的全过程,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代理购物,确需导游代购时也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因代购涉及环节较多,消费者一旦发现产品价不符实、质量缺陷等问题,需要导游协助办理修、退、换货时,往往费时费力。谨防个别导游通过代理购物的方式推荐质次价高的。
3、境外旅游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或导游存在强买强卖、欺诈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要及时收集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避免正面冲突,依法主动维权。必要时,请求我国驻外机构协助,或在回国后立即向国家旅游局或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