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如何避免遭遇的旅游消费陷阱?
- 2、旅游定点购物陷阱有哪些
- 3、常见的旅游陷阱有哪些?
- 4、在旅游过程中如何处理消费陷阱?
- 5、导游要挟称白领需至少消费8000元是怎么回事?这一行为究竟有多恶劣?
- 6、旅游消费陷阱有哪些?
如何避免遭遇的旅游消费陷阱?
第一,价格问题。 俗话说“货比三家”。在日常的消费中,比如餐饮或日用百货是非常容易货比三家的。而旅游消费的特殊性在于它的生产与销售,生产与消费的过程具有同一性,不可提前预测,不可提前生产。那么,游客用买日用百货的经验,在预定旅行社的时候“货比三家”就很难真正行得通。旅游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进行比较的难度,那该怎样比较呢? 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的时候,不能单纯地比较价格,旅游产品的特殊性使得其很难精确的量化。现如今流行的网购,我们甚至可以先到实体店去看看听服务员介绍产品的品牌、型号,然后才到网上订购,哪家便宜就买哪家的,实际质量是一样的。因此在选择旅游产品的时候也决不能单纯地靠价格来判断,而要看其约定的内容,包括旅游的各个方面,食、住、行、游、购、娱,甚至具体到航班的时间,酒店的星级、位置,最重要的是要对购物和自费项目进行事先约定。 第二,选择线路。 消费者很多都有逆反心理,觉得旅行社推荐的不靠谱,这和大家的消费经验有关。比如电子产品,在中关村各个电子市场门口推荐的和专卖店推荐的就肯定不同,一般说来,专卖店有品牌形象,而且他和厂家利润的捆绑是很紧的,他们的推荐就比较靠谱。旅行社良莠不齐,有的小旅行社的推荐可能就包含着很多陷阱。对于游客来讲,就不要存有逆反心理。有质疑的心态是很好的,是一种成熟、理性的态度,不能轻信,要有清醒的头脑,但要相信品牌旅行社的推荐,是比较靠谱的,他们一般不会做一锤子买卖。 第三,合同签订。 随着旅游的兴起,国家旅游局和各地旅游部门在保护旅游者利益上也下了很大的功夫。比如旅游合同的范本,是政府站在中立的角度上制定出来的,既要考虑行业更要兼顾消费者的利益。如果旅行社没有合同范本,而是自己弄一个,那么陷阱就比较多。所以,游客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合同是不是以合同范本为基础制定的合同。甚至消费者也可以自己在网上下载一个范本去跟旅行社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很要求,与旅行社做一些特殊的约定,附加一些条款。 如果合同中有旅游附加费,就要引起注意了。也可以倒过来推论——只要有附加费,基本上就可以肯定是零负团费操作。零付团费模式操作的团队,才是有附加费的。一个正常的旅游团队是不应该有的,针对各类游客的售价必然是一样的,因为旅行社把成本和收益全都是算好了,在成本基础上加上利润,没有道理再收附加费。每个游客的交通、住宿、吃饭、门票的成本都是一样的,然后再加上合理的利润,就成为旅行社的报价,也就是卖价,那么,旅行社为什么还要区别对待游客呢? 理论上讲,零付团费是可以成立的,也是商业模式的一种,只不过这种操作模式被中国旅游业给异化了。异化而且是推到一种极致之后,应用于大众旅游之后就必然。实际上,零负团费操作模式,对于中国旅游业来说是透支行为,是对消费能力的透支,把一些本来不具备旅游消费能力的人,用低价去吸引上路。因为中国人有一个习惯叫做“穷家富路”,游客出门的时候一定是带着钱,而且带的是现金,只要你现金装在兜里了,作为导游来讲,他就有本事给你掏出来,只要掏出来就挣钱了。本质上这又是赌博行为,赌博的话,算的就是一个概率,旅行社把概率研究了以后就会发现,他们收取附加费的那部分游客就是属于购物的概率非常低的人。比如,老人的消费能力比较差,也比较理性,旅行社因此要收取老人参团的附加费用,这是经验累积的结果。第二种是夫妻,一方面夫妻之间是可以制约的,你冲动了,我就不让你冲动,或者你爱去买我就管着钱,有了会计和出纳要腐败就难一点,会计兼出纳那就很容易腐败。第三种是小孩,小孩根本就没有购买力,这就是本质,所以要收附加费。 合同的另一方面是关于购物的约定。首先要给游客知情权,在自愿的前提下,对购物进行书面的约定。有些人喜欢购物,如果在旅行过程中不安排购物,他反而会投诉,这部分人有购买的欲望,也有购买的能力,只要旅行社带他去的不是假冒伪劣的商店,买的不是假冒伪劣的商品,其结果是皆大欢喜的。游客的旅行费用很低,通过他们的购物旅行社赚到了钱,商店也赚到了钱。 在签合同的时候游客也可以提要求,例如某人约了16个朋友去旅行,16个人参团可以省一个人的钱。他还可以根据旅行社的某一款产品要求为其做出修订,然后加点钱,或者补点差价,这是很正常的。 第四,中途被甩。 在国外旅行出现问题的时候,很多游客不理性,给领队施加很大压力,导致双方的沟通出现很大障碍。甩团一般是因为组团社和地接社出了利益上的冲突,进而发展成甩团。 游客为什么要选择有品牌有实力的旅行社呢?因为他们实行的是先行赔付的原则,游客的权益能都得到保障。有品牌有实力的旅行社肯定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即使他跟地接社产生矛盾,导致地接社做出甩团这种非常规的行为,此时组团社也会第一时间承担起责任来。对于组团社和地接社来讲,都应该顾全大局,不应该把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凌驾于游客的利益之上。在发生这种非常规行为的时候,领队的作用非常重大,游客应该信任领队。游客也好,旅行社也好,要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不能人为地扩大损失。 旅游者出去旅游的首要目的是寻找一种美好的体验和感受,而不是去寻找别扭。但是在旅行途中肯定会有很多的变化,这些变化有人为的,有不可抗的,遇到旅途发生变化的情况时,旅游者的心态非常重要,人不可以改变天气,但可以改变心情,发生这种情况时尽可能配合,寻求帮助,游客也可以自力更生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当然也不能忍气吞声,让他们胡作非为。发生甩团这种情况后不能人为的去扩大损失,扩大的损失最后是要由游客来承担的,不要认为旅行社错在先,就可以任意妄为。这个时候你把心情改变了,甚至有的时候这种遭遇在很多年后回忆起来是很独特的,但是不是说你就得原谅,在调整心情的前提下,耐心的,细致的,甚至刻薄的去收集证据,回来跟他算账。现在是手机时代,互联网时代,取证非常容易的,游客的手机可以录像可以录音可以拍照,对事故的过程都可以作为一个证据,可以微笑着把这些录下来,回来之后可能就会免费玩一趟。这么做就是让旅行社没有侥幸心理。 第五,意外保险。 建议几十块钱的保险费千万不要省,保险不能保证游客的安全,但却是以防万一的手段,对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们都存在侥幸心理,但本着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态度,保险费游客还是不要省。 第六,刷卡消费。 现在,中国的银联在全球都可以刷,VISA卡的使用也很普遍,出门尽量少带现金。去年在欧洲,一个旅游车被撬了,结果现金损失是一百多万,世界都为之震惊,这种教训应该吸取。 第七,自助体验。 自助游也包括自驾游,这种旅游根据游客自己的时间和消费能力,需要提前搜集要去的目的地和沿途的主要景点的信息,包括官方咨询,参考网友的意见,以及攻略等,另外需要自驾游的旅游者需要增加一些地理的常识,尤其是,同时也需要对车况进行检查。另外通过专业机构去订机票、门票可以降低出行成本。
旅游定点购物陷阱有哪些
旅游是一种非常休闲的度假方式,有很多人会在工作闲暇的时候,和家人一起去外地旅游。很多人为了图方便会直接跟团旅游,事实上这样做很容易掉入购物陷阱。旅游定点购物陷阱有哪些?下面佰佰安全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导游诱购已成为旅游中的普遍现象,一些低价团也往往以旅游购物来弥补。一般是游客在导游带领下集体到指定地点购物,导游会事先游说客人这些地点的商品绝对“货真价实”,殊不知游客所购买的物品比其他非导购商店价格高出许多,导游随即从游客购物中提取“回扣”。
地陪、全陪与司机在出游的时候带游客到特定购物店,购物店一般会回给10-20%回扣,一般地陪、司机、导游三人再按比例分取回扣。比较容易出现购物陷阱的地方有药店、茶叶店、丝绸店、珠宝店yiji土特产店等。
温馨提醒:
出门旅游一定要多了解一些旅游消费知识,尽量选择信誉度好、服务规范的旅行社。游客应当尽量使用旅游局推荐使用的标准旅游合同,旅游中购买地方特色商品,一般应到当地正规商场购买,路边小店及景区内的土特产、纪念品最好不买或少买,既节约旅游时间,又节约开销。
常见的旅游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伪特产、伪小吃。伪特产、伪小吃是消费者最容易遇到的旅游陷阱之一。网上曾流传一个《不推荐指南》:北京人不推荐南锣鼓巷,上海人不推荐城隍庙,厦门人不推荐鼓浪屿……在这些城市的小吃街上,总有一些打着“正宗”“特产”“老字号”的门店,却卖着鱿鱼、烤翅等食物,让游客误以为是本地特产或小吃。景点周边卖特产的商圈中,鲜花饼、牛肉干等都是常驻产品,银饰、玉器、珍珠、贝壳等物品,在全国各地都很多见,不建议在旅游区购买。
陷阱二:山寨景区。山寨景区往往没有任何观赏价值,通过夸大宣传,配合黑导游、黑车司机拉客。比如,西安就曾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秦陵地宫、世界八大奇迹馆、鸿门宴遗址。这些景区呈现的诸如蜡像做的秦始皇棺樽、“双眼皮、红嘴唇”秦始皇陵兵马俑、四羊方尊、法老胡夫棺椁等历史文物让人哭笑不得。
陷阱三:花招百出的强买强卖。强买强卖在各个目的地都衍生出不同的版本。马蜂窝建议,游客遇上兜售类似小商品,或以各种方式“免费”赠送光盘、小礼物的人,都不要和他们对视,也不要触碰他们都商品,这样就能避免上当。
陷阱四:“算卦”、“解签”、“捐功德”。一些著名的宗教场所附近常常有不少假信徒摆摊“算卦”“解签”,如果这些场所附近有人免费赠送香火和小物件,游客不要随便接受,接受之后很可能被索要钱财。
陷阱五:拍照收费陷阱。在旅行中,“拍照”也可能遇到消费陷阱。出门在外遇到这类情况,要摆手拒绝,不要随意搭讪。
陷阱六:赌博游戏。避免上当的法门,是远离类似的赌博游戏,不要贪图地摊上的小便宜。
陷阱七:假警察查护照。建议游客在遇到警察时,可以先行要求对方出示有关执照或证件,必要时可以向路人甚至当地使领馆求助。
陷阱八:“有毒”的行李。这类陷阱极大程度威胁着出境游客的人身安全,游客需格外留意。一旦毒品被查出,携带行李的游客就会被捕,成为毒贩的替罪羊。在很多国家,贩毒、运毒都会面临极为严重的刑罚。因此,在机场遇到任何陌生人请求帮忙带行李,不要轻易应允,提高警惕,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在旅游过程中如何处理消费陷阱?
关于旅游跟团过程中遇到强制消费时所遇到的几种情况作出分析:
1.关于旅游跟团过程中的强制消费一般来说主要指景区强制消费、导游强制游客消费、购物店强制游客消费。
2.选择跟团旅游时,请注意查看线路行程表中包含的内容,需要自费的项目要清楚,对于行程是否是纯玩团或者购物团要有所了解,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合同条款以及备注的信息。
3.对于跟团过程中出现的强制消费问题可以先向导游问询沟通,再让导游处理,导游处理不了的就找当时报团的旅行社处理,旅行社处理不了的就直接打投诉电话找旅游局处理。最后也可根据情况提起上述等。对于游客来说要想清楚出现这件事情后自己想要的述求再根据自己的述求与旅行社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处理。关于旅游跟团过程中遇到强制消费时所遇到的几种情况作出分析:
1.关于旅游跟团过程中的强制消费一般来说主要指景区强制消费、导游强制游客消费、购物店强制游客消费。
2.选择跟团旅游时,请注意查看线路行程表中包含的内容,需要自费的项目要清楚,对于行程是否是纯玩团或者购物团要有所了解,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合同条款以及备注的信息。
3.对于跟团过程中出现的强制消费问题可以先向导游问询沟通,再让导游处理,导游处理不了的就找当时报团的旅行社处理,旅行社处理不了的就直接打投诉电话找旅游局处理。最后也可根据情况提起上述等。对于游客来说要想清楚出现这件事情后自己想要的述求再根据自己的述求与旅行社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处理。
导游要挟称白领需至少消费8000元是怎么回事?这一行为究竟有多恶劣?
导游要挟称白领需至少消费8000元这件事情引发了众人的关注,这又是一起导游要挟游客消费的事情,小编觉得这种操作是非常恶劣的,而且还会给当地城市抹黑。这件事情是一个女生曝光出来的,她表明自己和朋友一起报名参加了一个旅游团,此次的旅游地点是云南。在报名之前这个女生特意询问了一下导游会不会要求乘客消费,导游对这个问题的回应是不会,而且还承诺了他们是一个正经的导游团队。
两个人在报名的时候一共交了1580元钱的团费,这笔钱中包含了两个人的吃住费用,所以也算得上是比较合理的。本来以为这次遇到了一个非常不错的旅游团队,可是却没有想到去旅游的时候被导游要求购买当地的产品,而且导游还对不同的人进行了不同的划分。如果说旅游人员是工薪人士的话,那么他们至少需要在这里消费3000元。
如果去旅游的人是白领的话,他们则至少要在这里消费8000元钱。由于在报名的时候大家都上报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所以导游对于每一个人的私人信息都是比较了解的。有游客表明自己不想购买东西,导游直接要挟乘客说知道对方的家庭住址以及私人信息,如果不购买的话今后会有更多的麻烦。
这种事情的曝光让网友们对于旅游团这种组织的存在更厌恶了,因为大家只想好好的去旅游,但是却总是会陷入这种消费的陷阱之中。每一次事情曝光过后各地的文旅局都会调查处理,可是不久之后这种事情又再次发生。这说明有关部门对旅游团的管理模式不够严谨,这才导致问题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同时也直接引发了众人对旅游景点的厌恶情绪。
旅游消费陷阱有哪些?
刚高考完的小慧报了某旅行社的跟团游,在旅行的途中经历了导游安排购物,体验某少数名族“洞房”习俗,体验这项习俗时,导游没有通知他这个是要收费的。
随后在到达某景点的时候明明景点票只要30,结果导游团队说给大家先垫付100,还不是通票,结果到了景点内其他项目还是需要自己掏钱,而导游则可以拿到50的回扣。
然后到了景区内导游又以不玩xxx就是白来一趟,配合教练唱双簧,比如某项水下世界旅行,看海底奇观,掏钱之前说可以在水下玩40分钟,结果小慧下水20分钟不到就被教练以氧气快用尽为由催上岸,小慧还没看到教练所说的特色景点。不愉快的小慧忍着怒气,继续旅游。
傍晚导游又给大家介绍来这里不买些特产,宝石,贝壳回去怎么对得起这次的旅游呢,然后给大家说这里的珠宝珊瑚贝壳比内陆要便宜很多,买到就是赚到,小慧在导游的带动下买了一串水晶手链,回家之后给朋友看,被珠宝设计的朋友告知这是假的,气愤的小慧找旅游公司理论。
那么这个案例当中导游给小慧下了多少消费陷阱?都触犯了什么法律?如何维权?
消费陷阱1:导游强制安排小慧进行购物
旅游中,购物这一环节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车上睡觉的时候被导游叫醒购买东西,或者是强制买东西,旅游购物不可以随便安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有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也就是说,对于非游客自愿的购物消费,安排购物是违法行为。
消费陷阱2:诱骗旅游者进行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其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因此,吃回扣是犯法的。
消费陷阱3:“特产、纪念品”为名兜售假货
外出旅游,购买当地特产和纪念品可以说是人之常情,因此不少游客上当受骗,满载而归的结果是假货。
《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导游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导游有以上的任意行为,旅行社应当承担责任。
提醒各位要去旅游的小伙伴一下,一定要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作出的口头承诺都列明在发票上,买了货物后也要确认一下是不是好的,更加要注意提货时不要被掉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