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KTV免费预定

酒店消费投诉电话是多少(酒店消费者权益投诉电话)

KTV免费预定 2023年02月17日 09:14:19 1

本文目录一览:

住酒店被坑了怎么投诉

住酒店被坑了投诉方法: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

投诉时,需要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及有关证据。所以,大家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材料,如发票、消费清单、收据、刷卡记录、银行汇款记录、网上交易支付成功的页面截屏等。

预防住酒店被坑

物价部门在检查中重点告诫相关宾馆、酒店经营者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提供住宿服务的,应标明客房的类型、价格、结算时间;调整房间加收费用的,应标明收费标准;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标准;物品损毁赔偿的,应标明赔偿标准。

提供洗涤、电话、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服务项目、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标价,提前公示并在订房或续住前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还有就是要求经营者不得价格欺诈,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或者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入住时要认真查阅宾馆、酒店经营者公示的今日房价、网上订房提示、房间调换提醒、节假日房价须知、退房要求等内容,避免因漏看产生纠纷,造成损失;网上订房后,再次与宾馆、酒店经营者确认相关信息,避免因宾馆、酒店与网站的信息传递问题,造成出行烦恼。

入住和续住前与经营者再次确认每天的住宿费用,避免经营者随意涨价;与经营者达成优惠协议的,落实到文字上,避免经营者事后否认。

宾馆投诉电话怎么打

举报酒店打114查一下当地的工商管理局电话。打当地工商局电话,提供该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登记号,即可投诉,不提供营业执照登记号则不予受理。

也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当您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时,请您选择"12315举报";

当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时,请您选择"12315建议";

当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您阅读下面的内容,然后选择"12315申诉";

投诉须知内容: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等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被诉方;

3、有具体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争议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消费者投诉时应填写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真实全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以下投诉问题超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的范围,请您到有关部门咨询,投诉:

1、涉及职业中介、工资发放等劳动问题,请您向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2、涉及医疗事故等问题,请您向卫生局投诉;

3、涉及人用药品等问题,请您向药品管理局投诉;

4、涉及产品和服务价格问题,请您向物价局投诉;

5、涉及发票、收据、购货凭证等票据等问题,请您向地方税务局投诉;

6、涉及发票、收据、购货凭证等票据等问题,请您向国家税务局投诉;

7、涉及无线手提电话收费、网络服务等问题,请您向电信局投诉;

8、涉及邮寄、通信等问题,请您向邮政局投诉;

9、涉及生产行业产品质量问题及需要对产品进行鉴定,请您向技术监督局投诉;

10、涉及幼儿园、学校及其它培训班等问题,请您向教育局投诉;

11、涉及电力供应等问题,请您向供电公司投诉;

12、涉及自来水等问题,请您向自来水公司投诉;

13、涉及电影、电视、有线电视等问题,请您向广播电视局投诉;

14、涉及出片单位、书刊等等问题,请您向文化局投诉;

15、涉及盗版光盘等问题,请您向版权局投诉。

投诉酒店打什么电话

法律分析:可以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酒店消费投诉电话是多少;或百度搜索12315互联网投诉平台()投诉(平台所称酒店消费投诉电话是多少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 二、受理投诉范围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1.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9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2.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10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超过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