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旅游安全事故的分级 及其级别标准
- 2、中国游客普吉岛溺亡,为何现在旅游风险居高不下?
- 3、泰国旅游有什么旅游事故
- 4、在旅游中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主要有哪些
- 5、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有哪些?
- 6、旅游安全事故
旅游安全事故的分级 及其级别标准
遇到旅游事故排行了什么难心事吗?我学导游的。1、一般事故。指造成3名游客以下死亡旅游事故排行,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旅游事故排行,或者涉旅企业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名游客以上10名游客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名游客以上30名游客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名游客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中国游客普吉岛溺亡,为何现在旅游风险居高不下?
现在的社会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已经不再满于现状,开始追求更加优质的生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外出旅游,修身养性的同时还可以拓展视野。旅游可以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走出去散散心。旅游虽好,但是其风险也不能忽视,很多旅游项目都具有很高的风险性,比如蹦极,潜水等等。
随着出游人次的不断增加,旅游事故也成直线上升趋势,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旅游事故,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人们的安全意识单薄,没有做好关于安全方面的准备事项。就拿游客溺水死亡的案例来讲,事发前旅游地曾降暴雨,江水泛滥,游客对水道又不熟悉,虽然设立了严禁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却没有相应的障碍物阻止游客下水,旅行社选择的景点存在安全隐患,自由活动的时候没有安排专人巡视并及时阻止要下水的游客。所以没有安全意识,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果有一份保险,那么将大大降低了风险。
这也是很多景区在游玩之前会先让你买上一份保险的原因,这样子对人身安全有保障,万一游玩中途中出了什么事故也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
很多时候安全隐患是由游客自身造成的,旅游途中,游客的旅游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旅游安全知识缺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不少游客有价格趋低的心理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良消费动机,导致一些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过多地考虑价格因素,忽略了对提供旅游产品者的资质和能力、旅游产品的安全性以及忽略了对自身行为所进行的必要约束和权利行使的必要限制,才导致了旅游事故的发生。
保险的投保很简单,各大保险公司都会有境外或者境内旅游保险项目的提供,大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选择。
泰国旅游有什么旅游事故
比较严重需要注意的是海上翻船和被动物攻击,比如蛇、鳄鱼、象等,还有是夜生活小心,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包括欧美游客
在旅游中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主要有哪些
食品安全事故。
治安事故。
交通事故。
火灾事故。
摔伤、挤伤等。
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有哪些?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
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
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
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旅游安全事故
这个方向性太大了哈 我就只有简单的依据例子来说明处理办法! 旅游安全事故 : 其实 只要没有死人 都好解决 !!旅行社一般在客人出发前 都会给客人买旅游意外保险 虽然金额不大 但是 在出现旅游事故的时候 是大作用的! 一般导游遇到情况后 都会给办公室的人打电话 立即报告保险公司 这个很方便的 如果在旅游途中 游客受伤 却没有承保的 这个很麻烦 所有的费用都由旅行社来担任 如果有死亡的话 看是哪方的责任了 旅游事故 一般分 小型旅游事故 中型旅游事故 大型旅游事故 小型的旅游事故 一般是有2人左右轻度受伤 中型的 一般是 6-8人 中度受伤 大型的旅游事故 一般是1-3人死亡
一句话 旅游的 一定要记得买保险啊 不怕一万 就怕万一 .....